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10〕29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4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的印发,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要紧密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和嘉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总体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意见》的宣传和学习,特别是全市广大工商干部,务必要认真学习《意见》全文,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此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切实做到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市场监管和工商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要为维护全市的经济秩序发挥作用,切实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要高举服务发展的旗帜,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尽职尽责当好经济卫士,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抓好服务发展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经济发展、一切服务经济发展、一切服从经济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嘉峪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红盾助推工程”,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成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事项、重点产业和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实现主动服务、对接服务、延伸服务和创新服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成立嘉峪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雄关、长城、镜铁和工业园区分局,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
(二)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