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相关单位
7、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认真贯彻施行《
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自身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重点,采取专项督察、重点问题调查等方式,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可以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的社会监督活动。各部门要开通举报电话、举报投诉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并严格查处投诉举报的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并确定专人办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要按照《
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做好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政能力,维护法制统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8、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结合机构改革,不断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等问题。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全员聘用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部门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明确服务标准,简化服务程序,降低服务成本。健全区、镇、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加快建立网络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强化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责任单位:各区,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各部门
10、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更新维护,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确保紧急情况下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化办、市政府各部门
11、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