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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报送原则:一是结合实际,搞好衔接。要做好与全市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规划的衔接,着力解决应急工作中最实际、最紧迫的问题。二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需求,立足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妥善处理整体和局部、近期和长远的关系,做到因地制宜、切实可行。三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要坚持应急处置和应急常态化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建设资金,注重工作实效,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三)项目分类:重点建设项目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具体分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紧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建设、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恢复重建能力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培训与宣传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等10个小类。
  (四)项目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现有资源情况及整合、利用、依托关系,项目概况、主要功能和预期效果,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
  三、抓好完善提高,保证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效果
  为了推动“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2008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威海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威政办字〔2008〕38号),启动了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并于2009年底基本建成。对第一批示范项目,各管理单位要继续加大管理和培育力度,使其更加规范和完善;有关项目所在地的市、区政府(管委)也要认真履行属地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管理。同时,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参照第一批示范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类型基层组织等为重点,按照领导重视程度高、主动参与意识强、现有基础条件好的标准,分别推荐1-2个示范项目,作为全市第二批示范项目的备选项目,并认真填报《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
  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报表等,务于5月15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鞠鹏飞、李广辉;联系电话:5220270、5231236;党政电子专网邮箱:szfyjb@wh.sd.gov.cn)。

  附件:1.“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2.“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
  3.“十二五”规划拟增加的重点建设项目
  4.“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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