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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保卫等工作;管理监督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派出审计机构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来信来访等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及派出审计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三)研究室。负责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报告、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草拟、修改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新闻宣传及同新闻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局重点工作和涉及到全市审计重点工作的科研、策划,提供决策与实施决策服务;负责总结对全市审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

  (四)法制科。负责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和报批;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研究探索绩效审计工作,对科室开展的绩效审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潍坊市内部审计学会、内部审计协会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送达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财政审计科。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财政审计业务。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七)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审计市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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