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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美大科。贯彻执行中央对美洲、大洋洲地区、国家的方针政策;调研美洲、大洋洲地区、国家的情况,掌握其形势及政策动向,向上级提出建议;负责邀请和接待美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团组,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负责与美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友好城市和其他友好关系相互交往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市与美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全市民间与美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的交往工作;加强与美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侨务科(挂经济联络科牌子)。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研究起草我市侨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审核、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活动,促进侨资企业发展;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指导开展侨务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开展华侨华人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需请市领导会见的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海外侨社团、侨领及应邀前来团组的接待工作;调查研究海外侨情,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有关工作的开展;拟订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文教宣传工作政策;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联系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传播媒介、文化社团以及华文教育机构,并开展友好交流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涉侨活动的宣传;协调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资办学工作;负责华侨华人青少年夏(冬)令营的承接工作。

  (七)领事科。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外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办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承办我市涉及领馆重大外事事项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负责邀请副部级以上外国人来访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邀请外国人来访申请的审核、审批及签证通知函电事宜;承办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有关领事认证审核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潍活动管理;负责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礼仪工作;承担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来访报批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工作;负责涉外礼宾规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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