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三月二十一日
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有关文化娱乐和营业性文化活动执法管理、文化市场稽查等方面的职责交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承担。
(三)划入原市新闻出版局承担的研究拟订新闻出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音像制品管理、出版物零售单位和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管理、著作权管理等有关新闻出版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
(四)划入原市广播电视局承担的广播电视行政(行业)管理、指导广播电视宣传等广播电视管理方面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艺术与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文化艺术与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与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及全市新闻出版业的宏观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三)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规划、发展和建设;引导和扶持全市动漫产业发展。
(四)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单位文化经营资质的审批和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