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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科技科(挂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承担市农业专家顾问团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农产品进出口的调研和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参与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农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扶贫开发工作。

  (八)产业化科。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国家、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和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贴息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的有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果品管理问题。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继续按原有分工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的果品生产及技术服务工作。

  (二)关于水果、花卉、药材植物检疫职能划分问题。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确定的植物检疫对象继续实施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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