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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参与编制市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落实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机要、督办、保卫、保密、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工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科技信息调研科。负责围绕全市科技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并编制安排好年度性调研课题;协调组织科技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超前预测;负责搜集整理最新科技信息并积极督导业务科室及县市区科技局,做好科技信息宣传反馈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库的完善、科技信息网络的维护及科技信息的起草、上报、发布等科技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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