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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和农业科技领域重点科技项目指南


  2、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建立农产品和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源性致病菌、真菌毒素安全评价方法;研制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等化学有害物的现场快速检测产品,并进行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重点开展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和评价方法研究,开展食品中化学有害物的现场快速检测试剂盒和相关配套技术研究。

  研究期限:2013年0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资助额度:本研究领域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每项研究不超过50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各领域申报条件如下:

  1)生物和化学药物领域:临床Ⅱ、Ⅲ期研究项目需有本市企业牵头申请并有本市医院参与;专题2优先支持本市企业牵头或参与申请的项目。已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的在研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2)医疗器械领域:要求以企业牵头、医院共同参与为基础,开展产学研医联合攻关研究(专题5除外)。牵头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资质。

  3)临床医学领域:专题1至专题5须由本市医院牵头开展,专题6须有专业机构与医院联合开展研究。

  4)现代农业领域:专题1需在指南明确的相关区县进行示范研究,且项目实施地的区政府必须承诺配套经费支持(配套资金承诺说明作为附件证明材料一起提交)。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企业牵头提出申请时,须承诺1:1以上的匹配资金,并须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

  4、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5、所有附件均需上传到网上。

  6、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7、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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