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0〕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0〕1号)和《四川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减灾委电〔2010〕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减灾从社区做起,是以社区为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整合各类基层减灾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各级、各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
二、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一)“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通过举办讲座、散发宣传单、悬挂或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条幅和标语等形式,将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以及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组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出有关专题片、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和防灾减灾政策、法规、知识,以及各地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情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市广电局、眉山日报社)
(三)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防灾减灾日当天,组织相关部门在城区三苏雕像广场联合主办防灾减灾展览咨询活动,印发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散发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组织专家举办街头咨询活动,积极为广大群众解答防灾减灾知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科协、市红十字会、消防支队、市防震减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