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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0〕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乱砍滥伐林木、乱收乱购木材、乱征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有所抬头,为遏制此类案件高发态势,巩固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建设成果,推进南充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我市森林资源管理面临严峻形势。一是国家、省政策为森林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退耕还林、长江治理工程等政策,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更高要求。尤其是中央和省上对长江生态屏障工程高度重视,南充地处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的核心区域,任务更为繁重。二是森林资源现状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当前,我市森林资源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可利用资源少等问题相当突出。尤其是四川国栋、中盐银港等一批大中型木材加工企业相继投产后,全市年消耗木材120万m3,消耗竹材20万吨以上,木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三是森林资源管理不能适应新时期林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我市森林资源管理的经营机制不活、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薄弱,个别地方林木砍伐管理不严,存在不批就砍、少批多砍、乱砍滥伐等现象。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抓好林权管理,巩固集体林权改革成果
  当前,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要继续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档案资料完善、林权证颁发等各项扫尾工作。要不断深化配套改革,按照现代林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在林业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上下功夫,促进林地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和林业可持续发展。要健全林地、林木流转体系,建立和完善林业产权交易办法和配套政策,搭建林地、林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落实公益林补偿补助制度,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森林保险服务。要加快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林区群众办理涉林事务提供方便。
  三、依法加强林木采伐和运输监管,坚决防止超限额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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