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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

  副组长:谢来发 于钦民
  成 员:熊华武 王继东 栾建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栾建平
  成 员:朱 晗 谈 勇 刘学斌 彭东领 于文金
  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厅直各有关单位、各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办和各参建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各项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设区)市、各项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施工现场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印发“活动”简报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营造创建氛围。
  (三)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创新模式。
  各(设区)市、各项目、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第一年创建示范阶段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创建活动。今年,要以抓好示范工程、示范工地为主线,总结示范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制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和明年的达标验收工作奠定基础。
  各项目及参建单位要结合本项目、本单位工程实际和技术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本地区、本单位“平安工地”的建设模式。要积极推行公路水运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即:所有在建重点项目的每个标段都必须按标准建立“一线工人业余学校”, 结合“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一线工人,特别是农民工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各施工合同段的每个作业班组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召开“班前会”,着重向班组人员介绍当天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天对工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工程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天填写“安全生产日志”,要如实记录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和翌日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翌日施工内容有针对性向各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总结分析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部署下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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