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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每天开工前召开“班前会”
  各施工合同段的每个作业班组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必须组织召开“班前会”,根据作业环境有重点的向班组人员介绍当天施工作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严格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三)坚持每天对工地现场“巡视检查”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天对工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害性大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立即停工整治。
  (四)坚持每天填写“安全生产日志”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天填写“安全生产日志”,如实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翌日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翌日施工内容有针对性向各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日志”格式(详见附件二),可从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www.jxzjz.com下载。
  (五)及时进行“安全工作总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部署下月工作。
  二、落实“制度”的具体要求
  各重点工程项目应立即行动起来,认真推行该“制度”。
  1、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行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2、该“制度”旨在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施工单位应认真推行该“制度”,切实加强一线工人岗前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各重点工程项目办和监理机构应切实履行对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强力推行该“制度”,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落实该“制度”的专项档案和工作台帐。
  5、厅质监站负责督促检查各重点项目该“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厅专题汇报。

  附件:1、“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办学标准和要求
  2、“安全生产日志”样式

  附件1
“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办学标准和要求

  一、办学设施:各合同段必须设立一固定教室,面积不宜小于60平方米,可设在各施工单位驻地会议室,配备黑板、桌、椅等必要的教学设备。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施工点驻地设立流动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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