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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港航管理局,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各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今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一线工人岗前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努力提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厅决定在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推行“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现将该制度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厅直各相关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实际,认真落实该制度,把安全生产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附件:《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
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今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一线工人岗前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努力提高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一、“制度”具体内容
  (一)开办“一线工人业余学校”
  所有在建项目的每个合同段都必须按标准(详见附件一)建立“一线工人业余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结合“岗前培训”、“质量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质量知识和生产技能培训教育。
  项目经理任校长,对教学负总责;项目总工负责课程安排等具体教务并授课;专职安全员、监理安全工程师或外聘专家任教员。
  学校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新上岗和换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桥梁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隧道洞身开挖等危险性大的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亲自讲授施工安全和质量要点;危险性大的分项工程开工前,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监理工程师要介绍该分项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项目办及监理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每月检查学校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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