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网化”建设具体措施
(一)建立网格。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各县区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按行政区划或用人单位数量等设立和划分网格,原则上由各县区负责划分建立网格,以街道(乡镇)或社区实际管辖区域或用人单位数量为依据划分若干个网格。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监管范围并对划定的网格进行编码,绘制成彩色网格图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人员。根据人社部和省劳动保障厅“两网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每个网格不少于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配置,全市现有61个乡镇52个街道390个社区应按工作实际招聘公益性岗位监察协管员,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协管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9〕56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09〕17号)文件规定予以落实。明确专职监察员和协管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监察协管员的作用,协管员主要负责实时采集和反映网格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基本情况,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配齐“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以网格为单位,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
(三)配置网络设施。结合“金保工程”和就业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依据监察网格划分,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主要通过网格内监察协管工作人员以“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和用工信息,并在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在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辖区内形成用人单位“两网化”管理数据库。在统一开发的核心软件和技术标准基础上,开发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实行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
(四)部门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和落实,以及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检查;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数据;工商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的基本情况;国税和地税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已申办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并与劳动保障监察网联网实现信息互换,确保证卡信息与网络信息的核对;财政部门负责在补充配置网络设施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学习培训、网络设施配置、日常维护等必要的经费,促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全面部署“两网化”管理实施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网格的划分,重点抓好1-2个社区的“两网化”管理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并在2010年10月前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健全“两网化”管理和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及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2010年底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全覆盖,建立以“两网化”管理体制为核心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