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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市城市规划遥感监测分析报告(第一期)有关情况的通报

  (七)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固区T229#路以北、T089#路以南,用地面积约439013平方米,规划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现生产车间主体工程已完成60%,配套设施工程完成40%,属永久性建筑。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项目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
  (二)部分项目规划许可不符合国务院“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的要求。
  (三)部分项目存在未完善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了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是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变更。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规划意识,自觉服从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领导,努力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建设有序发展,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城乡规划工作中的问题。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监督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责任,实现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要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实行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统一管理。市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全市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增强规划的公开性、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依法行政,加大城市规划管理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大城市规划管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规划管理长效机制,依法对全市城市规划建设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确保规划有效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划特别是违反规划中强制性条文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法处理。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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