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兰州年鉴(2010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
《兰州年鉴》是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编,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和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编辑,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大型市情资料工具书。为做好《兰州年鉴(2010年卷)》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兰州年鉴》是系统记载兰州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情况的政府年度公报,也是宣传展示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工作业绩和社会形象的最好载体和最理想的平台。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有关单位均有责任提供资料,承担编辑任务。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承编处室,并确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编辑撰稿、工作联系等具体事务,把承编责任落到实处。
二、精心撰稿,保证质量
2009年全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1355”总体发展思路,突出保增长、保项目、保民生、保节能减排、保稳定的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发展,完成了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使《兰州年鉴(2010年卷)》能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我市各行各业取得的新发展、新成就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各承编单位要按照《兰州年鉴》篇目及承编单位(附件1)中本单位所承担的撰稿任务,从本单位、本行业的主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入手,认真收集基本资料(包括图片、数据等),整理归纳,按年鉴条目格式,精心撰写文稿,突出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特色和年度工作亮点,做到文字简炼、严谨,表述准确,确保稿件质量。
三、明确要求,按期完成
(一)时间和范围。《兰州年鉴(2010年卷)》所有资料、文稿记述事物、反映情况均以2009年度为限(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述范围和数据统计为兰州地区,不仅限于市属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