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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志愿表把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同意被录取为三限生的考生在志愿表上应填写清楚,并且必须有家长的签名。

  2.市区考生填报志愿,应以市教育局中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为主要依据。学生或学生家长也可直接到有关学校咨询,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如实,不得夸大或欺骗,不得向学生家长或学生随意承诺,违反招生纪律招收的学生将取消其学籍,学校领导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处理。

  (三)录取

  市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普通高中类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技工学校招生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通知执行。市区高中段录取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分,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含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准考证,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审核备案。

  市区普职高与中专、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管理,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书面批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1.2010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0年市区各校高中段招生考试集体报名日程安排表

  3.2010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借读申请表

  4.2010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借读汇总表

  5.2010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日  期

工作内容

2010年1月

制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1-3月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家长座谈会等,教育局有关部门对城区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进行审核。

印发《宁波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2-4月

学校组织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学校组织对初中毕业生进行体育课(活动)项目测评。

3月18日(周四)

召开城区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会议。在《宁波日报》上刊登有关今年高中段招生、借读生报名的通告。

3月25日

(周四)前

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高中申请,填写申请表。

3月中下旬

各校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公办学校地段生与择校生分开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普通中专艺术类招生、师范生报名。

3月25-27日

(周四至周六)

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向中招办(翠柏路丰柏街7号)报名(3月18日在《宁波日报》上通告)。

3月30日(周二)

市区学校集体报名,各校上交考生名册(公办学校地段生与择校生分开造册)、借读高中申请表、准考证、《学生体育考试选项登记表》、中考报名库(含体育中考)。教育局查验《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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