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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考试形式

  2010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0年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四)命题改革

  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逐步引入国际先进的命题思想和技术改进命题工作,提高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确保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中继续引入并增加部分学科的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类试题,权重在10%左右,进一步减少机械记忆类题型。

  三、阅卷

  2010年,我市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各县(市)区中招办须在当天将本县(市)区的答卷送市中招办集中扫描。阅卷工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实行预阅卷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各县(市)区中招办应挑选工作认真的本学科教师担任阅卷工作,要严格把好阅卷关。

  阅卷结束后,由各地中招办通知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向外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统一向各地考试中心申请复查,复查只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四、志愿填报

  学生志愿填报方式由所在地教育局高中招生办公室确定。

  五、录取

  (一)各县(市)区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0〕32号)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各县(市)区应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当地重点中学招生实行保送生制度,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有利于选拔优秀学生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在具体操作上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同时应充分考虑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各县(市)区保送生综合素质测评时间要在5月上旬之后,不得提前。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保送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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