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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单位:                           年 月 日

  市州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二)
  (信息调度工作部分)
  单位:                           年 月 日

内容及标准

基础分

评分办法

小计得分

扣分说明

总得分

值班

调度

(10)

1、坚持24小时不间断岗位值班和节假日、特别防护期领导值班制度。

5

抽查时值班人员5分钟内不接电话1次扣5分。

   

2、坚持节假日和特别防护期每日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5

缺报1次扣1分,迟报1次扣0.5分。

  

事故

快报

(50)

1、重特大事故信息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至省局。

20

迟报重特大事故,当月信息调度统计考核不得分。

  

2、较大事故、较大涉险事故信息应在事故发生后5小时内报告至省局。

每超过1小时扣3分。

  

3、事故发生后至事故救援工作结束,重特大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每天至少续报2次(其中早晚各1次);较大事故每天至少续报1次。

10

每少续报1次扣1分。

  

4、事故快报内容完整。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20

每缺1项扣1分。

  

5、没有漏报事故现象。属事故单位瞒报造成漏报,应在查实后按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及时补报。

 

漏报1起重特大事故,当年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核“一票否决”;漏报1起较大事故,当月信息调度统计考核不得分。

  

专项

调度

(10)

按时完成并上报各种专项调度情况和数据。

10

缺报不得分;迟报1次扣2分。

  

举报

核查

(30)

对省局交转的举报核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并上报结果。

30

缺报不得分;迟报每超过1天扣1分。

  

备注

“信息调度工作”实施逐月按百分制定量考核,按25%的权重计入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考核总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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