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造工程的实施。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并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
自动控制系统的试运行,企业要会同改造实施单位编制完善的试运行的停、开车方案,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停、开车安全。系统正常运行后,企业负责日常维护。涉及安全仪表法定范畴的检测、检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改造工程的验收。自动控制系统试运行结束(稳定运行1个月)后,企业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要编制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附件2),并报当地安监部门。改造中涉及生产工艺和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由评价机构出具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市或县级安监部门要指派有关人员或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安装报告书(有专项评价的还须提交评价报告)进行现场审查,出具核查验收意见,填写“化工企业涉危工艺自动化控制确认表(经改造)”上报省局。
六、相关单位职责
1、涉及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范围的企业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自动化改造。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一律停产整改。企业对自动控制改造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2、安全评价机构要根据企业实际,实事求是地对企业涉危工艺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进行确认或专项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要对改造内容的确认或承担的相关工作负责。
3、化工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参与对实施改造的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危险性分析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参加改造工程验收等工作。化工设计单位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设计或承担的相关工作负责。
4、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负责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确保安全仪表安装、测试符合要求和自动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企业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自动控制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我省除中央在湘、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部分规模民营企业的危化生产自动化控制程度较高外,大量的小规模合成氨、氯化、氟化、氧化等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低,紧急停车自动控制系统缺失,且这些企业往往设备简陋陈旧,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经营效益不佳,自动化改造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安监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我省涉危工艺安全自动化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等、不靠,切实将涉危工艺的自动化改造摆上重要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