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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办发〔2010〕23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

  自2009年8月以来,我区发生了历史罕见的干旱灾难。截至2010年3月29日,全区86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达985.57万,因旱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口达300多万。目前,灾情还有进一步加重的可能。为更好地推动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抗旱救灾迫切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当前我区的旱情非常严重,一些地方灾情已达百年一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重灾区群众的日常生活用水已很难保障。做好当前的抗旱救灾工作,事关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抗旱救灾高度重视,要求把这项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切实抓好,全面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与灾区人民共度难关。作为人民公仆,地税干部职工责无旁贷,必须积极响应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迅速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去。

  二、积极开展为灾区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响应当地党委政府及工、青、妇组织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以实际行动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为减灾抗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灾区地税干部职工要走在抗旱救灾的最前列。在当前抗旱救灾的非常时期,灾区地税机关在做好日常征管工作的同时,要把抗旱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抗旱救灾工作,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和纳税人克服困难、共度难关;另一方面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去,特别是要积极参加应急运水、送水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要。

  各级地税机关投入抗旱救灾工作以及开展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的情况,请以市地税局为单位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或其他途径及时报告自治区地税局(联系部门:办公室,联系人:胡文玲,联系电话:0771-55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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