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45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年来,我区地税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自2009年自治区地税局实施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区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硬件设施建设和办税环境进一步改善,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但据对部分基层办税服务厅组织实施“明查暗访”表明:当前我区地税系统部分办税服务厅及其税务人员仍然存在“服务意识不够强”、“办税程序不够统一”、“落实服务制度不够到位”、“税收政策不够熟悉”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制约了全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地税系统基层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绩效和水平,促进与带动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迈向新台阶,现就今后一段时期规范与加强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
办税服务厅工作直接展示地税形象,直接检验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不断提高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工作水平,是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不断推进管理观念更新、管理手段进步、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在坚持公正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快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彻底摈弃以往重管理、轻服务和漠视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做法,结合实际,努力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各级地税机关要以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推动纳税服务整体效能的持续提升。通过硬件设施改造,营造便捷规范的办税环境;通过改进服务措施,促进征纳和谐;通过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激励监督机制,提高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鞭策落后。
二、加强领导,积极整改,强化监督
规范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本在机制,关键在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本轮办税服务厅暗访发现的问题,紧紧围绕“规范管理年”和“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工作部署,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原则,认真查找本单位在纳税服务特别是办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成因,制定办税服务厅服务工作整改方案和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抓紧、抓好办税服务厅服务整改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各级地税机关要把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绩效考评紧密结合,通过绩效考评和外部监督等机制,加大对办税服务厅服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