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青农机推字〔2010〕8号)
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目前,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大部分市(区)按《青岛市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进展快,政策执行严。为方便农民申请,有的市区(如平度、即墨)采取公开抽签确定补贴对象,深受农民的欢迎。但也有个别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要求,有的政策宣传不具体,有的不放开接受农民申请,有的在资金不足时不按照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等,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购机补贴工作的进行,损害了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也损害了农机部门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快今年购机补贴实施进度,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实施方案》的内容要全部向社会公开,原原本本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诉农民,对农民关心的《实施方案》中的关键内容(如补贴目录、办理申报补贴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补贴对象确认方式等)的宣传要详细具体,《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青岛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等政策要宣传到村,不留死角。
二、放开接受申请
购机补贴虽是非普惠制政策,但要保证所有农民都有申请的权利。在集中申请结束和第一批资金使用结束后,要继续接受农民的申请和登记,为第二批资金使用做好准备。不得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农民申请,更不能故意刁难农民,或用资金指标胁迫农民申购某些品牌的产品。接受农民申请时,要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受理,除《实施方案》规定的身份证明外,不需村镇盖章和其他前置限制,绝不允许通过经销商办理农民申请。
要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在有关部门和农民的监督下,采取抽签或摇号等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不宜采用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的方式来确定补贴对象。
三、努力完善工作
各市(区)农机部门要严格自律,坚决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实践证明,只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操作,农民的意见就会大为减少。对农民的诉求和建议,合理的、符合规定的要立即采纳及时办理,不合理、不能办的也要给予认真的回复,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取得农民和社会的理解。对农民的诉求每件必复,努力做到无上访、无投诉、无曝光。市局将对接到的农民投诉进行统计,对农民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将在全市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