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函
(桂地税函〔2010〕160号)
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五”以来,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科学管理,坚持从能耗统计工作抓起,以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为抓手,以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为突破口,在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中进行有效实践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提升节能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制,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制定规章制度和节能规划,有计划地开展节能改造等工作,推动全区地税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展开。现将我局“十一五”以来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节能减排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自治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做到“两个创新、三个强化”,即:“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强化管理、强化责任”,组织研究、部署全区地税系统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各市地税局也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统一部署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部署,明确责任。编制《自治区地税局“十一五”后两年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指导全区地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各市地税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地税局,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税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节能减排管理,以容易出现铺张浪费的各个环节为重点,切实明确管理责任,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源头节水、空调限温、电器及时关、纸张正反用、能走不用车等措施。在车辆管理方面,修改和完善车辆调度制度、车辆定点维修等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节能减排及安全意识教育和学习,开展节能减排评比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多措并举,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