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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工程减排合计减排二氧化硫45187.6吨。

  2.非电企业工程治理

  2010年我市非电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列入非电工程治理的洛阳龙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站脱硫项目、洛阳新安电力集团碳素有限公司碳素脱硫综合整治项目、洛玻集团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亚洲新能源控股(洛阳)有限公司、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商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紫罗山水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等项目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1979.1吨。

  3.火电结构调整减排

  洛阳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洛阳龙羽虹光电力有限公司、洛阳永龙电力有限公司、洛阳新安电力集团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汝阳县热电厂、洛阳中友电力有限公司等19台小机组均在2008年底前关闭,因国家发改委公告关停小火电清单较晚,2009年只核算了部分减排量,2010年可核算减排SO247758吨。

  4.非电结构调整减排

  我市化工企业整治中,须依法实施关闭、转产或搬迁改造的企业中涉及SO2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化工企业有11家,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300.403吨。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耐火材料倒焰窑11家,可减排二氧化硫324.52吨。

  5.监督管理减排

  我市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已全部建成,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火电企业的脱硫工程已保持了较高的脱硫效率,管理减排空间十分有限。

  以上合计,2010年我市共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9.5249万吨。

  五、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分析。2010年,我市通过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接转09年减排量、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以及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监督管理等措施,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0.5627万吨,扣除新增量0.5946万吨后,预计化学需氧量总量为新增0.0319万吨。我市COD排放量2009年已经控制在3.15万吨,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扣除2010年新增量后,预计我市COD排放量在2010年底可以控制在4.01万吨以内,可完成较2009年控制目标减排2.2%的任务,能够完成“十一五”COD减排任务。

  (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分析。2010年,我市通过进一步完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接转2009年减排量、淘汰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扩大非电行业脱硫治理范围等措施,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9.5249万吨。根据以往总量减排过程中环保部实际核查核算的情况,考虑到总量减排核算方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减排量可保持在3.3337万吨以上(按可计入减排量占减排能力的35%计算),扣除新增量2.2784万吨后,可以净减排SO21.0553万吨。我市2009年SO2排放量已经控制在19.14万吨,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根据计算情况预计我市SO2排放量在2010年底可以控制在21.7万吨以内,能够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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