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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技能比武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技能比武的通知
(杭卫办〔2010〕44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直管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在全市卫生行业开展第二届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的通知》(杭卫发〔2010〕5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技能比武的有关事项(可在医政处公共邮箱hzwsyz@126.com下载)通知如下,并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标
  加强医疗机构检验岗位医务人员的基本功训练,促使广大检验工作人员掌握和运用检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检验队伍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
  二、活动时间
  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技能比武暂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在我市医疗机构检验岗位工作的人员,经层层选拔推荐,代表所在单位参赛。
  各市属医院、局直管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区、县(市)卫生局组队参加。每队参赛人员3名。
  四、参赛内容
  1、检验理论测试。原则上参考《临床检验管理与技术规程》(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丛书)为主。
  2、显微镜读片考核。
  3、检验质控图考核。
  五、比武方法
  1、各单位应在组织全员比武的基础上选拔参赛人员,由市卫生局组织抽查各单位比武情况后确认参赛队;未组织全员比武的单位,由市卫生局随机抽取该单位参赛人员。
  2、各单位检验技能的比武成绩以参赛人员每人的各项成绩总和计算(总成绩为3名选手的各项成绩总和)。
  3、检验理论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显微镜读片考核采用显微镜下读片或多媒体读镜下片的形式。质控图考核采用提供相关资料的形式考核。
  六、其他
  各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单位)于5月20日前报局医政处(发送电子邮箱yizhen101@yahoo.com.cn),并同时上报本单位开展全员检验技能比武的相应材料。
  附件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检验岗位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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