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单位的通知
(洛政〔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强市战略,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在争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就。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新企业新园区新基地行动计划的意见》(洛发〔2009〕35号),给予获得先进耐火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组建单位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组建单位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浮法玻璃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组建单位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组建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组建单位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各奖励100万元,用于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