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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杭卫发〔2010〕96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直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行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对于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
  二、各医疗单位要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规范》,熟悉《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对照《规范》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规范》的执行要与《病历书写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的贯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三、处方管理办法》颁布及我局去年发布的《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点工作的通知》以来,不少医院已经开展了处方点评,但工作开展不平衡,点评的形式和内容不统一,点评的深度和干预力度参差不齐。各级医疗机构要依照《规范》,及时修订和补充处方点评制度,使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点评工作更加规范,临床用药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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