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1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拟订的《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五日
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为提高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打造“廉洁杭州”,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印发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08〕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提升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推进源头治理,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打造“廉洁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举措,严格考核,提升全市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创满意”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我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申报和摘牌办法,提高准入标准,加大摘牌力度,提升“创满意”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继续办好办强“民情热线”。围绕打造“实施民主促民生战略样板”的目标,继续深化“区长谈民生”专题节目和“民情热线”走进县(市)、企业、社区活动,进一步发挥群众利益诉求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典型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群众反映情况的信息预警,使“民情热线”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