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做好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
(七)出租汽车企业负责本企业运价调整计价器芯片安装的现场组织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宣传教育及稳定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运价调整内容
出租车起租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同时取消价外加收的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出租车运价明确为每车1.90元/公里,同时取消每车0.15元/公里的客票附加费以及过路过桥费。
(二)芯片调整费用
本次调价计价器芯片价格为120元/机。
(三)芯片调整方式
本次调价采取“分批安装、统一实施”的调整方式。即出租汽车根据交通部门制订的计价器芯片调整计划,分批进行安装,统一实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28日)
(一)交通部门会同物价、质监、公安制订运价调整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实施;交通运管机构编制出租汽车计价器芯片安装计划。
(二)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宣传运价调整的意义、内容、时间安排及具体措施等。
(三)质监部门做好计价器软件研发、调试和芯片的生产工作,以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四)物价部门负责印制新的出租车票价明码标识表,由交通运输管理处发至出租汽车企业,企业负责张贴到位。
(五)公安、信访、交通根据职责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
第二阶段:组织安装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
(一)根据安装计划,交通、质监、出租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出租汽车计价器芯片安装工作。
(二)公安、信访、交通部门在安装期间,密切注意出租汽车行业稳控动态,制定稳控措施,确保计价器芯片安装工作平稳推进。
第三阶段:新运价实施阶段(6月1日)
(一)6月1日零时,全市设立25个点,用IC卡同步启动出租汽车新运价。
(二)物价、质监、交通部门在新运价启用后,做好出租汽车营运情况跟踪,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质监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做好24小时服务。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