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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订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并调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承担市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依法会同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五)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税政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参与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有关工作;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财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财政政策研究工作;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七)资源收益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户外广告、泊位等国有资源收益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户外广告、泊位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土地、广告、泊位等国有资源的收益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投资、融资管理的具体工作。
  (八)经济建设处
  承担交通、环保、建设、城管、房管、供销、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维护、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管理办法,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城市住房基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拟订政府投资评审政策,管理和监督投资评审活动。
  (九)工贸发展处
  承担商务、经济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建议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提出促进贸易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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