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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0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0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1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确保今年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考核验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指标(暂行)》和《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现将2010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一)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质量和知识产权立市战略,颁布《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实施《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各项措施任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市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增加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力度;各市(县)、区基本完成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镇(街道)进一步明确科技助理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市编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三)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园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四)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在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5家以上,达到“十一五”期间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目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五)积极培育自有品牌优势企业。进一步加强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品牌群体的培育与管理。年内新申报省级品牌培育基地1-2家,形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冶金、轻工、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传统老字号等十大知名品牌群体。新增省级以上品牌70个。(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市经信委、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
  (六)切实加强金融对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引导和扶持政策,为具有专利技术的企业和“530”企业提供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拓宽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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