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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表

  呈报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4. 除在本表贴上二寸免冠彩照一张外,再提供一张二寸免冠彩照,用于制作光荣册。
  一、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作单位: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文化程度

 

专  业

 

电子信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编

 

联系地址

 

主要德育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从事德育工作及岗位

 

 

 

 

 

 

 

 

 

 

 

 

 

 

 

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培训单位

所学专业/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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