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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1.德育课教师
(1)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出色地完成德育课教学任务,在教学理念、内容、方法和手段上注重改革创新,教学效果良好,充分发挥德育课育人的主渠道作用。
(2)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德育研究成果。
2.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年终考核中连续3年成绩优秀。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积极组织班集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
(3)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学生家庭、学校、社区沟通合作方面成绩显著。注重加强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
3.党政干部
(1)热爱本职工作,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5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可以适当放宽年限),工作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学校德育工作改革,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职业高中由区县教委统一推荐申报,中专学校由学校推荐申报。每区县和中专学校申报名额1个(或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二)时间安排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专学校于5月7日前将本区(县)、本学校的申报材料(含申报表、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后报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逾期未报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表格可到北京职成教网(http://www.bjtvet.gov.cn)上下载。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专学校要对推荐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市教委成立由相关处室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各区(县)、学校报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教育部。
此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质量,保证评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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