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梅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梅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电话:2250186。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度梅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覆盖我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地税、财政、宣传、工商、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以非公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打一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依法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彻底扫除“零参保”企业,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至2010年底,养老、失业、工伤、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和基金征收总额比上年分别增长10%以上;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万人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
市政府调整充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督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适时通报各地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由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扩面征缴工作。
(二)调查摸底(4月中旬前完成)。
1.由地税部门牵头,社保、工商等部门配合,在4月中旬前利用地税部门所掌握的企业税务登记和申报个人所得税资料,对本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调查分析,调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年审,是否按规定参加了全部或有关险种、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和足额缴费。通过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扩面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