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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中,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建设标准,广泛下发到社会单位,督促其全面实施达标。二是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单位,帮助其摸索试点,培养“四个能力”建设标兵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普及;市人民政府将在各地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召开现场会,推广其先进经验。三是在广大社会单位中层层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标兵单位争创活动,通过层层选拔推荐,考核验收,市人民政府评选表彰10个标兵单位、20个标兵消防工作者,树立模范,提升四个能力。四是要分类逐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达标;2012年,所有社会单位基本达标。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二是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主动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各地在2010年要启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制定下发达标活动标准和考核细则,督促各单位自行对照完善,市级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验收评定,不合格的督促继续完善。四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协调规划、城建部门共同把关,杜绝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投入使用。五是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市消防支队要对派出所长和消防专兼职民警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县级公安消防大队要对全体派出所民警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六是各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达到“三会”。即:会宣传消防常识、会检查消防安全、会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七是县级公安机关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的目标责任之中,定期检查,年终考核。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规范消防执法分析会制度,消防支队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县级公安消防大队每月召开一次。二是各级都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对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要进行展评,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讨论。三是积极探索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凡通过考核考试,并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从事日常消防监督内勤工作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弥补消防执法力量的不足。四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五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六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标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主官和全体监督干部都要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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