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37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09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6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3月25日前,由县(区)政府提出本区域实施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农用地产能核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26日至4月25日,完成本辖区内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
201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按要求提供成果资料。
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进一步完善成果资料,核准数据,编制图件。
2010年7月15日前,对本辖区农用地产能核算情况进行汇总,编写报告,并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核算方法
依据《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在县(区)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基础上,按地类、划片区,分析评价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完成辖区内产能核算各项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市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固原市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雅杭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 吉 市政府副市长
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李 朴 发改委主任
开永安 市财政局局长
张汉俭 市环保局局长
海清银 市水务局局长
云生元 市农牧局局长
周万沛 市统计局局长
杨自平 市林业局局长
胡建忠 市气象局局长
计发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协调各县(区)农用地产能核算各项工作,计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糟永新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科科长
杨万录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规划科科长
宋世军 原州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金明 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