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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发〔2010〕5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64号)和4月7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前段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迅速在全市开展新一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扩大和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同时,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及我市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为我市正在开展的“三创一办”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要求

  进一步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为主线,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要进一步督促和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同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地下、半地下商业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开展除隐排查、排除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帅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彪、市安监局局长杨小平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行业、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0年4月8日至5月31日。

  (二)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大检查主要分两个阶段:4月份为企业自查阶段:由企业组织对本企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及每一个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5月份为行业检查和政府督查阶段:5月中旬由各行业、部门对本行业、部门所管辖、管理的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5月下旬,由市、县两级政府分别组成督查组对企业自查和部门行业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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