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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筑各部队:

  201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慎终追远,饮水思源”的传统美德,发扬革命传统,重温我党我军建立、成长、发展、壮大的光荣历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国热情,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现“三创一办”工作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组织开展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全市烈士陵园(墓)作为激发国民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课堂。各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祭扫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情况,精心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悼念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好祭扫烈士陵墓、参观烈士纪念馆等活动。把缅怀革命先烈,发扬革命传统,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激发爱国热情作为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大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个以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遗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创一办”工作目标,推进贵阳建设与发展的新高潮。近期,我市持续干旱少雨,在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更要以革命烈士勇于献身的精神,积极开展好抗旱保民生的各项行动。

  二、关于清明节祭扫活动具体安排

  (一)2010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10点,在黔灵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举行“贵阳各界纪念革命先烈大会”。届时,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贵阳警备区领导参加。相关部门、单位按分配人数(见附表)组织人员,于2010年4月2日上午9:30以前签到入场。大会组织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二)高田宜烈士墓的祭扫由市红十字会组织;林青烈士塑像前的纪念活动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林青、卢焘就义处和百花山烈士墓的祭扫由云岩区人民政府组织,凤山、汤巴关、无名山、望城坡和毛克诚等烈士墓的祭扫由南明区人民政府组织;双拥广场的祭扫、杜蓉、卢焘烈士墓、百花湖烈士墓的祭扫由金阳新区管委会组织;白云烈士陵园的祭扫由白云区人民政府组织;张露萍等七烈士墓的祭扫由息烽县人民政府组织;其他烈士陵园和分散安葬烈士墓的祭扫由所在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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