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09〕53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六日
北海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
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
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和治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5月26日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共同召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会议统一布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城乡规划审批管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争通过1至2年的专项治理,使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明显减少,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审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三、组织领导及分工为加强领导,成立了北海市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连友农市长任组长、刘宏武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统领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实施工作方案的制订、落实;负责北海市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落实、督促与检查;对市县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负责全市规划容积率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年度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督导检查。
市县规划、建设、监察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市县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建设、监察部门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及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整改,由监察部门牵头,规划、建设部门配合。
三、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对全市(区)、县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情况全面进行检查;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重点清查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加大违法违规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二)专项治理具体内容。
1.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1)完善、深化容积率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对我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2)清理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我市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提请或督促原发布机构予以纠正。对主要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予废止;对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予修订。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已经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进行复查,对年代久远不符合我市开发建设新形势的控规要进行修编;正在编制的控规要充分论证和加强技术审查,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以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