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41号)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建设(代建)单位:
为切实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投转固”或“转固”)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全面完成市政府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45个建设项目“转固”目标,特将有关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纳入相关主管单位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投转固”目标责任分解
2010年,全市“投转固”工作涉及17家责任单位45个项目,总投资107.24亿元。其中:云岩区政府和乌当区政府共1项,云岩区政府1项,花溪区政府1项,市检察院(市经房公司)共1项,市交通运输局6项,市教育局(南明区教育局、小河区教育局)共3项,市卫生局2项,市城管局1项,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项,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项,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项,市公安消防支队1项,贵阳合力工程项目管理公司2项。(具体项目及进度安排详见附表)
除上述纳入目标的45个项目外,按市政府要求,机场路(原油榨街至小碧乡城市道路工程)也将进行“转固”。鉴于该项目为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世界银行贷款贵阳交通项目,项目的综合验收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且按世界银行的规定,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含工程决算)由国家审计署授权省审计厅进行审计,对该项目“转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予以积极配合,力争在2010年6月30日前向省审计厅报送送审资料。
二、“投转固”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2010年“投转固”目标的完成,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积极协调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初审,并按评审要求和报送时限要求,及时向评审主管部门报送完整的竣工财务决算(含工程决算)资料。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要按时限要求分别完成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含工程决算)审计、财政批复和“转固”验收手续。市国资委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资产接收、登记、交付使用及管理工作。同时,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遏制“高估冒算”等不良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