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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决定聘请王宝石等16名同志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权利与职责按《晋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执行,日常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附件:1.晋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2.晋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晋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迎芳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王宝石 城区教育局退休干部、市人大代表
  刘 栋 市侨联秘书长、市政协委员
  李军旗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成员
  张国建 市工商联副主席
  陈健康 晋城市康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民革成员
  陈晋斌 晋城广播电视台新闻部主任
  李晋燕 泽州县广播电视局专题部主任、市人大代表
  林仲民 太行日报社政教部主任
  赵晋阳 市政协副调研员、市政协委员、民进市委副主委
  郝海林 城区北街办事处古书院居委主任、市人大代表
  晋夏妮 城区西街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市人大代表
  贾雁宾 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谢东峰 市司法局退休干部
  傅彦虎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代表
  焦海庄 泽州县金村镇孟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市人大代表

  附件2:
晋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晋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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