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计划财务处
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管理年度经费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的立项审核、资金计划的落实和审查;负责全局统计、固定资产管理及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六)法规处
拟订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法制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处
牵头协调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八)市容管理处
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发展规划、管理标准、监管办法以及实施计划,并依据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亮化、城市除雪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市场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立面装饰等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街路指示牌的建设、维护工作。
(九)园林绿化处(市城市绿化办公室)
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行业规范、操作标准、监管办法等,并依据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风景园林绿化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城区及各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的委托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对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配套绿地建设的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区森林防火和城市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档案的管理;监督检查进出口苗木的检疫;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的市场管理。
(十)市政管理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拟订城市市管市政设施管理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操作标准和监管办法等,并依据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市管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亮化等市管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审核、审定市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的设计、预结算,并具体组织实施维修养护工程的委托、监督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市政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及竣工验收并负责接收工作;参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区防汛的排水、排内涝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本系统科技进步、能源、环保、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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