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承担全市水路运输监管责任;拟订全市水路运输、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船舶运输、水运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研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设置9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团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共青团及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工会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工作。
(四)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交通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交通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规划建设处
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和下达公路建设、运输场站等工程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统计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有关公路、运输保障方面的职责。
(七)财务审计处
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系统审计工作,按规定对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