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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六)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随着机械等行业监管工作的不断推进,要求监管手段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积极参与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机械行业安全生产对策研究》课题工作,在我市选取90家机械制造企业进行调研,摸清和掌握行业状况、危险有害因素、伤亡事故等情况,提出安全监管的对策和措施,寻求规范、科学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七)实施三大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没有规定的,依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取和使用。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并列入成本开支。鼓励重点工商贸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纳、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大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对重点工商贸企业领导层和安全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做到厂长经理专业化、班组长资格化、员工职业化。

  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离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务派遣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要纳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要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九)推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

  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十)强化三项工作

  一是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全面启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各企业、单位要登记、建档、申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力度。二是应急能力建设。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制定应急救援规划,加强应急队伍、装备设备和救援基地建设,力争进入总体规划。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中小企业要与当地政府和大型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资源共享。三是要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事故查处执法工作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程序,做到调查规范、取证有效、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按时结案。严格执法,加强对处罚的追缴力度。加大事前行政处罚力度,做到事前处罚不低于总处罚的40%。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处要紧密围绕“基层基础突破年”和“平安重庆”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抓住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实施计划,合理安排,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二)发挥协会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重庆市重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协会重要辅助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创造并提供更多的交流学习机会,提高交流学习质量,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咨询和复评工作,吸收更多高职称、高学历和多专业专家进入协会专家库,优化专家平台,为“三同时”审查、安全技术论证、事故调查提供更好技术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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