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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0〕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基层基础突破年”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为主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工商贸企业安全“双基”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三、重点工作

  2010年是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要重点抓好企业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课题调研、事故调查等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分级监管机制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主体责任进行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创新分级监管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对企业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安全分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管。

  (二)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大力推进重点工商贸企业标准化工作。深化机械制造业标准化,全面推行至各区县(自治县)及中小民营企业中。在“港口、乳制品、烟草、商贸仓储、空调安装维修、啤酒工业、白酒酿造、商业企业、纸质包装印刷”等九个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重点抓好确定试点企业、开展宣传、强化培训、组建考评组等工作。加强对试点企业指导,实施试点企业考评。对日化、造纸、建材、水务等行业出台安全标准化标准。

  (三)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新要求,修改完善《重庆市有关市属和中央在渝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指导意见》(渝安监〔2005〕281号),进一步规范、强化重点工商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企业按程序备案,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建设保障型城市,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社区创建和保障型示范工业园区创建相结合,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一是拟定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涪陵商都、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卷烟厂、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作为安全示范企业建设目标。二是按照《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及评定认证标准,开展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三是开展“零事故”活动。四是引导企业主动结合国际惯例,开展国际认证工作。五是做好“十、百、千”示范工作。

  (五)探索监管新途径,建立企业监管信息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对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强化企业监管,与重庆市重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协会合作,探索建立企业监管信息系统。一是出台系统建设项目内容;二是确定软件开发单位;三是召集专家论证;四是征求部门意见和区县安监部门意见;五是确定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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