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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晋城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娱乐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晋城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娱乐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晋城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娱乐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日

晋城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业、印刷业、娱乐业治安管理
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4〕19号)、《关于贯彻执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规范〉的通知》(公治〔2010〕7号)精神,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为改变目前我市对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印刷业、娱乐业(以下简称“四业”)管理滞后的现状,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强化阵地建设,增强防范、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完善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四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预防、打击盗窃、走私、非法拼装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以及非法印刷、盗版图书、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提高公安机关防范、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水平,切实增强社会治安管理能力,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四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提高对“四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建设机关管理部门和企业建立互通的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构建省-市-县-单位四级监察管理模式,对机动车修理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实行从机动车进厂检查至修理完毕出厂、上路保修、保养阶段以及报废回收拆解等各主要环节实名登记录入,从而防止走私、盗抢销赃、非法拼(改)装、修复作案车辆、毁灭犯罪证据等涉车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对印刷业实行信息化管理,防止非法印制盗版、黄色、淫秽书刊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做到有效监控、预防犯罪。通过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信息采集,实现登记、培训、变更、核查一条龙的管理模式,及时发现打击娱乐场所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阵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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