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继续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继续开展“三查”、“三抓”活动,督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减负措施的落实;深化“五项治理”,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任何单位要求国有企业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同意;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切实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各级行政机关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探索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问题;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切实规范高中段学校和高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
深化治理公路“三乱”。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加强治超站(点)管理,合理设置治超站(点);加强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监督,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
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推行和完善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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