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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搞好村庄整治试点,改善村容镇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县域村庄整治试点规划,编制整治方案,有序开展重点项目治理,逐步改善村容镇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部级试点工作,指导试点镇村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一体化实施。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建设
  (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按照国家下达指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编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改造任务,建立分户改造档案。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改造补助资金,保证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因地制宜,多式并举,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加强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保证改造住房质量。
  (七)加强农民建房指导。加大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的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农民建房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0.35平方米,达到26.82平方米。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调研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制度。
  三、古村镇保护
  (八)搞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及监管。做好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动态考核制度,对1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行检查。
  (九)加强古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10个,进一步提升保护规划成果质量,研究古村镇历史文化价值,指导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召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修复座谈会,指导完成1-2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修复示范项目。
  (十)继续做好世行贷赠款古村镇减贫项目研究。积极利用世行贷赠款,聘请国内古村镇保护领域知名专家和高校开展“山西省古村镇保护利用及减贫方略”研究,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化遗产基本情况数据库,开展古村镇历史建筑测绘活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挖掘和整理,提出古村镇保护、利用的模式和政策措施。

  附件:
  2010年小城镇规划编制任务分配表

市名称

规划项目名称

应编

总数

累计

完成

尚未

编制

2010年任务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4

3

1

1

镇总体规划

21

20

1

-

乡规划

31

23

8

5

保护规划

-

-

-

1

新农村建设规划

 

 

 

117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8

8

已全部完成

镇总体规划

33

33

已全部完成

乡规划

66

35

31

10

保护规划

 

 

 

2

新农村建设规划

 

 

 

156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3

3

已全部完成

镇总体规划

20

18

2

-

乡规划

12

7

5

2

保护规划

 

 

 

1

新农村建设规划

 

 

 

65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11

6

5

5

镇总体规划

68

44

24

9

乡规划

64

12

52

10

保护规划

-

-

-

-

新农村建设规划

-

-

-

236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4

3

1

1

镇总体规划

48

41

7

7

乡规划

26

20

6

6

保护规划

 

 

 

5

新农村建设规划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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